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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人:yswl
發布時間:1970-01-01 08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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爲進一(yī)步支持穩就業、保就業、促消費(fèi),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,按照《中(zhōng)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》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,現就進一(yī)步簡便優化部分(fēn)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(xià):
一(yī)、對上一(yī)完整納稅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(yī)單位預扣預繳工(gōng)資(zī)、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(gōng)資(zī)、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,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(gōng)資(zī)、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,累計減除費(fèi)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。即,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,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;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内後續月份,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
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(yuán)全額扣繳申報,并在《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》相應納稅人的備注欄注明“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”字樣。
二、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,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。
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